郑州煤电:所属6对生产矿井已按要求停产,一季度营收占比近九成
郑州煤电15日晚间公告,公司所属6对生产矿井在停产整顿之列,已按要求停产。公司6对矿井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3.75亿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总收入的85.03%;2021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35亿元,占公司一季度营业总收入的88.36%。
公告显示,针对近期河南省内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豫安委明电〔2021〕2号文件精神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多发的紧急通知》(豫煤安监联〔2021〕5号)精神和2021年6月10日《郑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郑安委明电〔2021〕1号)“即日起,全市所有正常生产建设兼并重组、地方主体煤矿,一律实施停产整顿,只允许进行通风排水,单班入井不超过3人;正常生产建设的省属以上骨干煤炭企业矿井,一律实施停产整顿,大力开展重大灾害治理工作。各煤炭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关闭退出和停产整顿等相关工作,确保煤矿安全”。
公司所属6对生产矿井均在郑州市辖区,也在停产整顿之列,已按要求停产。
郑州煤电表示,目前公司所属6对矿井正在积极开展全面排查、组织拟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等,待通过安全验收后可恢复生产。公司6对矿井年核定生产能力825万吨,2020年度生产煤炭710.52万吨,实现营业收入23.75亿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总收入的85.03%;2021年一季度生产煤炭175.34万吨,实现营业收入7.35亿元,占公司一季度营业总收入的88.36%。鉴于目前尚无法确定恢复生产的具体时间,此次停产对公司生产及业绩的影响暂无法准确测算。
郑州煤电称,公司将严格按照6月14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停产整顿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煤安〔2021〕86号)要求,积极组织检查验收,做好公司所属矿井停产及复工复产期间各项工作,争取把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