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立即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据吕梁市应急管理局消息,为深刻汲取山西楼俊集团泰业煤业有限公司“6·16”冒顶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确保吕梁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和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下发紧急通知,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各主体企业一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吕梁市安全生产形势的严重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统筹安全与发展,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切实把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摸清吃透,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立即开展顶板支护专项查治。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各主体以及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强化顶板风险辨识评估和管理,重点查治顶板支护设计、施工、验收各环节闭环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日常矿压观察、科学制定支护设计方案、合理选择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强化顶板现场管理,严厉打击支护材料偷工减料、施工作业造假或者不按设计参数进行支护作业的行为。

三、继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县市区应急部门要把高瓦斯、突出矿井、顶板排查等专项行动与安全大排查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重点督导和严格执法,推动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安全大排查要突出重点,优先排查煤与瓦斯突出、开采近距离煤层群、水害严重、自然发火严重、跑车坠罐等风险大的矿井,对已经开展大排查的煤矿要组织“回头看”,凡是自查工作不深入、排查质量不高、问题整治不彻底的,一经发现,一律停止生产,重新补课。各县市区应急部门和直管煤矿上一级公司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汇总上报市应急局。

四、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用好刑法修正案(十一)、国务院446号令、应急部4号令等法律武器,对违反“六严禁三严格”以及《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特别规定》等规定的重大隐患,要依法重处重罚,同时要严肃追究煤矿主体企业(上级公司)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切实提高事故警示教育效果。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山东“5·26”事故、河南“6·4”事故、山西代县“6·10”事故和临县“6·16”冒顶涉险事故教训,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煤矿事故警示教育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扩大事故警示教育效果,用血的教训唤醒作业人员遵章守规的安全意识,真正做到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过去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来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做到一矿出事故、各矿受教育,真正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

六、认真抓好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近期大风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频发,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煤矿企业要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按照省、市防指“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迅速成立雨季“三防”专项检查组,加强对煤矿雨季“三防”工作检查,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灾害性天气预警制度、极端天气条件下煤矿停产撒人制度,发现重大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组织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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