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行业 > 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对煤矿产能核增实行产能置换承诺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1-08-04 02:00:51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联合印发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煤矿核增生产能力,对煤矿产能核增实行产能置换承诺制。《通知》明确,2022年3月31日前提出核增申请的煤矿,不需要提前落实产能置换指标,可采用承诺的方式进行产能置换,取得产能核增批复后,在3个月内完成产能置换方案。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