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秋季安全生产提示

秋季天干物燥,各类生产活动频繁,安全风险隐患叠加,省应急管理厅提示您: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煤矿:秋季是煤炭生产、销售旺季,要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要严防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限作业,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等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严肃查处“三违”行为。要继续抓好雨季“三防”工作,防范大面积停电引发事故,确保安全度汛。

地下矿山:要加强秋季机械通风管理,严格执行风机开停制度,确保风速、风质、风量满足规程要求;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符合设计要求的局部通风机,停止作业并已撤除通风设备而又无贯穿风流通风的采场和独头巷道,必须设栅栏和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进入;加强爆破作业通风安全管理,爆破后必须经检测确保空气质量满足作业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严防炮烟中毒、窒息事故发生;加强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强化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和通风系统风机开停、风速、风压、风量的监测。要以井下老空水、承压裂隙水防治为重点,强化防治水工作,确保排水系统设备完好可靠、排水能力满足设计要求,确保井下防治水、探放水措施落实到位,严禁破坏护顶矿柱、防隔水矿柱等保安矿柱。要加强提升运输系统、机电设备、爆破作业、动火作业、顶帮和外包队伍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露天矿山:因尘雾或沙暴不能正常生产时,立即停止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等露天作业;遇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得从事爆破、钻机装卸、高处等露天作业;加强秋季采场边坡、道路边坡、建构筑物边坡等危险部位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发生滑落坍塌等事故;加强露天爆破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和采掘作业规程从事爆破作业,防止发生放炮事故;加强监测监控设施管理,确保边坡变形位移、爆破震动、视频监控等监测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尾矿库:要持续做好防汛度汛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到位”度汛措施;要按设计要求组织开展库内外排洪设施、排渗设施、干滩长度及坡度、调洪库容等设施安全排查,及时整改各类隐患问题;要加强坝体维护和巡查,严防坝体出现沉降、位移、坍塌、滑坡、沼泽化等问题,确保坝体安全稳定;要加强周边山体巡查,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因地质灾害引发尾矿库溃坝等次生事故;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险情及时处置。

危险化学品: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运维,按时承诺,保证在线率,确保系统完好有效。要加强检维修作业和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要求。要加强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建设单位要对外来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与外来施工作业单位签订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安全管理事项与责任;要进行安全交底,共同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风险评估,并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建设单位要会同外来施工作业单位,认真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全面进行整个过程中风险因素辨识,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风险管控,制定施工作业方案,并严格执行。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制度,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对出现的异常工况,要分析研判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立即消除隐患,切实防范事故。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充分做好暑期后的复工复产准备工作,详细制定复产方案,明确安全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复产前要全面组织员工教育培训,认真完成工(库)房清理、机械设备调试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防爆、防静电、防火、防雷等安全设施完备有效,要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化解安全风险。复产工作准备完毕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复产安全书面承诺,并向企业全体员工和社会公示。复产后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坚决杜绝分包转包、“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石油天然气:要进一步强化井控管理,井下作业系统要进一步强化井下作业施工过程监控。要定期对防雷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查,及时查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油区内主要供电线路、油气运输管道、原油储罐、轻烃储罐、液化气储罐等。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岗位纪律检查,加大巡查力度。

冶金等工贸行业:要统筹抓好生产与安全,杜绝抢工期、赶进度引发各类安全生产问题,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岗前安全培训教育,规范作业现场管理,及时纠正“三违”行为。要加强能源动力介质和使用危化品安全管理,强化对储存、使用和管网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防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要加强非正常作业安全管理,全面或局部停产进行检维修的企业,要严格履行检维修方案和作业审批制度,认真落实安全交底,加强对有限空间、动火、临时用电等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控,对外委承包作业实施统一协调管理。要加强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做好设施设备接地线路的检测和监控,加强对电气设备、防静电装置、探测报警装置等设备设施的检查,落实静电防护等安全措施,避免静电导致的粉尘燃爆事故。各地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研判分析安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监管执法,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消防防火:秋季易出现大风天气,火灾风险高,各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时刻保持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加强值班值守和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景区、文物建筑等管理单位要加强对用火、用电、吸烟行为的管控;商场、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应落实重点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妥善使用、存放酒精等防疫消杀物品。居民家庭要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教育儿童不要玩火,规范电器产品使用和电气线路的敷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在室内、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离家外出及时清理阳台、走道、楼梯间、疏散通道的杂物,关闭电源、水源和燃气开关。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架空电线的维护,防止风大线路碰撞打火,引发火灾;企业进行户外明火作业时要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要及时清理作业区域可燃物,遇有大风天气,应停止作业;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仓库、堆垛、货场等危险区域,车辆必须加装防火罩并在指定地点停靠,不得在库区临时加油或维修车辆。秋收期间,收割机械要按章操作,配备灭火器材,田间作业时不得吸烟,秸秆等可燃草料要科学堆放,远离道路、电线、火源,如遇火情立即处置并拨打119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