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开展全省铸造产能公告和置换相关工作

各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根据《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全省铸造产能公告和置换工作的通知》(晋工信装备字〔2021〕94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报送材料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能公告

请各市工信局会同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负责本区域内的铸造产能核定上报工作,按通知要求报送产能清单(附件1,2),同时应附每户企业铸造产能公告申请报告(附件3),报送文件一式八份(含汇总扫描电子版),分别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4份)、省发展改革委(2份)、省生态环境厅(2份)。产能公告申请第一批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第二批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第三批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

二、产能置换

山西省第一批铸造产能公告后,即可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产能置换项目报送工作。产能置换项目应按照本通知附件4格式上报,文件一式四份(含汇总扫描电子版),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处薛志勇张春英0351-3030060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处胡明0351-3119332

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段军0351-6371112

附件:1.有备案文件铸造企业产能清单(XX市)

2.无备案有环保手续铸造企业产能清单(XX市)

3.山西省铸造产能公告申请报告

4.山西省铸造产能置换项目申请报告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8月25日

关键词: 山西 开展 全省 铸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