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构筑发现整治重大隐患多道防线
为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紧盯重大事故隐患,在重大事故隐患发现整治上多方发力,构筑起发现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多道防线。
自查自报整改一批。为促进煤矿主动自查、自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起“自报从轻、被查从严”的差异化执法机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自由裁量,对自报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从轻处罚或不予处罚,有效调动煤矿企业排查治理隐患的主动性、积极性。目前,煤矿自动报告4起重大事故隐患,均是按照处罚下限进行处理处罚。山能集团对照《<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认真排查,主动消除了20余条重大隐患,防范化解了一批重大安全风险。
举报核查暴露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再隐蔽,也逃不过群众的眼睛。为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及时发现并消除矿山重大隐患,制止和惩处矿山违法行为,注重广泛宣传《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鼓励知情者举报矿山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截止目前,根据举报线索查实重大事故隐患有5起,相关煤矿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均依法从严从重进行了处理处罚。
远程监察发现一批。为丰富监察执法手段,提高监察执法效能,建立了常态化远程监察机制。落实分局值班值守人员,通过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开展数据分析,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今年以来,通过远程监察发现线索,现场验证核实,发现煤矿重大事故隐患2起,相关煤矿和有关责任人,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处罚。
现场监察查处一批。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一方面,加大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的宣传力度,教育广大煤矿从业者充分认识重视重大事故隐患严重性和危害性。另一方面,严格对照标准查处重大事故隐患。今年在现场检查中,已发现重大事故隐患15条,罚款近2000万元,对煤矿形成了有效震慑。
目前,煤矿企业对防治重大事故隐患越来越重视。主动加强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的学习。主动全面排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消除了一大批重大事故隐患。主动问责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人,全省煤矿企业已有2人被诫勉、14人被警告、3人被严重警告、11人被记过、4人被记大过、10人被调离岗位、6人被免职、5人被撤职处分,另有部分责任人员被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