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验收评价审查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有关市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的监督管理,有效规范安全评价单位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验收评价行为,切实提高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写质量,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5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等有关规定,省厅制定了《河北省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验收评价审查表》(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将此文转发至本辖区有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安全评价机构和相关的非煤矿山企业。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
1、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验收评价审查表》的通知.pdf
2、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验收评价审查表》的通知.doc
关键词: 关于 安全 查表 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