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核查事项的公告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的通知》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核查事项移交工作安排部署,自2021年12月1日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核查事项。2021年11月30日前,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受理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核查事项,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按原程序办理完结。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