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关于公布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达标煤矿名单(第七批)的通知

新化县应急管理局: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网上公示,确认湖南省新化县芦茅江矿业有限公司芦二井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达标煤矿,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日常检查。达标煤矿应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信息管理系统向省应急厅报送自查结果。

二、加强动态监管检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每年按一定比例对相应的达标煤矿进行抽查,对发现已不具备原有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水平的煤矿,要降低或撤销其取得的标准化等级;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的煤矿,应撤销其标准化等级。

三、落实激励政策措施。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大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7]59号)等文件规定,芦二井在地方政府因其他煤矿发生事故采取区域政策性停产措施时,原则上不纳入停产范围;停产后复产验收时,优先进行复产验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