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能效约束作用,推动现代煤化工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近年来,我国现代煤化工产业克服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等不利影响,在产业规模、结构布局、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能耗水耗较大、“三废”排放较高等方面问题。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煤制烯烃、乙二醇等现代煤化工产品纳入节能降碳工作范围,这对提升现代煤化工产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加快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一、坚持就高定标 引领行业节能降碳
现行的现代煤化工能效标准,有一部分是在“十二五”期间制定发布的,相关标准数值与行业先进水平有一定差距,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减弱,急需根据行业发展阶段、技术装备水平、能耗和碳排放实际情况等进行优化调整。《通知》对标国内外生产企业先进能效水平,确定高耗能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参考现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发展预期、生产装置整体能效水平等,科学划定各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当前现代煤化工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在10%左右,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比例在30%左右。《通知》能效水平的设定科学合理,对推动行业整体节能降碳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二、坚持分类处置 稳妥推进改造升级
现代煤化工项目投资体量较大、工艺流程复杂、建设周期较长,推动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应加强差别指导、分类处置,妥善处理好存量、在建和拟建项目的关系,确保现代煤化工企业生产供给总体平稳。《通知》从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出发,对于拟建、在建项目,要求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对于存量项目,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引导企业分步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对于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且未能按期改造升级的项目,限制用能。这种分类处置方式,体现了有保有压、奖优惩劣的工作导向,有利于倒逼能效水平较低的企业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步伐。
三、坚持创新驱动 加快先进技术应用
我国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水平较高,引导企业进一步节能降碳,需要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加强产学研用合作,聚焦挥发性有机物高效治理、油灰渣综合利用处置,以及盐废水阶梯式循环利用、资源化深度处理及零排放处置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装备攻关,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和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同时可利用现代煤化工装置碳排放源集中、排放浓度高的特点,促进二氧化碳制大宗化学品研发和工业示范。《通知》提出严格能效标准,限制落后工艺用能,能够鼓励企业向能效标杆水平靠拢,有针对性、适宜性地开展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装备,有助于加快带动提升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四、坚持综合施策 完善配套支持政策
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探索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路径、丰富石化原料供给、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水平的角度考虑,科学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具有一定战略意义。推动现代煤化工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充分立足行业发展实际、充分发挥政策协同效应,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应推动有关部门向行业节能减碳效果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积极落实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助推企业加快改造升级步伐,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工作中要尊重产业发展客观规律,避免限煤、限电“一刀切”管理和“运动式”减碳,确保生产供给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