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2021-2022年度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及绩效分级工作的通知》(鄂环办函〔2021〕152号)、《关于规范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通知》(鄂环办函〔2021〕7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在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所有关行业专家的指导下,经过实地调查核实,共确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绩效C级企业93家、D级企业213家、非引领性企业169家。

现对相关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如有异议者,请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系说明情况。

联系电话:0716-8801003

附件:荆州市2021-2022年度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24日

关键词: 关于荆州市20212022年度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