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关于报送2022年度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发改环资〔2021〕1524号)文件通知精神,在工业领域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工作,实现清洁生产水平大幅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清洁生产产业不断壮大的要求,现将2022年度工业领域自愿性清洁生产工作开展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推进工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指出,推行清洁生产是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手段,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有效途径。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减污降碳、提质增效为目标,以清洁生产审核为抓手,系统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清洁生产,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探索清洁生产区域协同推进模式,培育壮大清洁生产产业,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到2025年,工业能效、水效较2020年要大幅提升,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要下降8%、8%、10%、10%以上。
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工作是推进我省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的具体行动。要突出抓好工业领域自愿性清洁生产工作,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加快燃料原材料清洁替代,大力推进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清洁低碳改造。要加强科技创新引领,推动清洁生产技术装备产业化,大力发展清洁生产服务业,创新清洁生产审核管理模式,探索清洁生产区域协同推进经验。同时,各市州政府要加强政策实施保障,要按照《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中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推广绿色设计、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构造绿色制造体系,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完善法律法规标准,强化政策激励,加强基础能力建设,齐抓共管,携手共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行清洁生产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二、高质量完成2021年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评估工作。根据2021年6月29日下发的《关于公布湖南省2021年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通知》、2021年9月13日《关于增补公布湖南省2021年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请各市州抓紧做好审核计划中223家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并汇总填报《2021年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企业名单》(附件1)。我厅统一审核后,将在省工信厅官网公布名单,并纳入我省绿色工厂评定、绿色金融和绿色信贷等工作优先支持名录。
三、汇总报送《2022年度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附件2)。各市州工信部门要积极动员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工作,2022年,长沙市要完成50家以上,株洲市、湘潭市要完成30家以上,衡阳市、岳阳市、益阳市、郴州市要完成20家以上,其他市州要完成最少10家以上。原则上,纳入2022年度全省绿色工厂创建计划名单,在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5年之内未开展清洁生产(包括自愿性清洁生产和强制性清洁生产)的企业,自动纳入2022年度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名单。工业园区要积极动员组织企业分批分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探索工业园区整体推进清洁生产工作模式。对纳入审核计划的工业企业,各市州要按照《湖南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规程》(湘经信节能﹝2018﹞256号)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自发布审核计划起,6个月内要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四、请各市州工信部门于4月25日之前将以上两个附件的电子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同时报送省工信厅。
联系人:喻向阳0731-8895537215973139163
电子邮箱:706516236@qq.com
附件下载:附件1-2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