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区委第二十二轮巡察反馈会召开
经区委同意,日前,区委巡察组分别向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公安分局、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镇投(海江)公司管理办等6家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出席反馈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领导小组、巡察组、被巡察党组织三方签收了《巡察反馈意见签收单》。
在向区委宣传部反馈时,巡察组指出,推动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还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严实。议事决策机制运行不够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服务采购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在向区委统战部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大统战”超前谋划不够深,推动构建亲清家园建设有待强化。宗教阵地管理不够到位,个别基督教场所监管不够严格。侨界人士作用发挥有待增强,无党派人士管理不够规范。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选人用人程序执行不够规范。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差距。
在向区公安分局反馈时,巡察组指出,议事规则不够完善,规范决策意识有待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够有力,执法公信力有待提升。执法监督力量较薄弱,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采购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项目实施不够规范。内控机制不完善,财务管理不严格。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党组织建设基础薄弱。主体责任未压实,层层传导不到位。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管警治警有待加强。
在向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反馈时,巡察组指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工作指示精神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议事决策机制运行有待规范。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服务采购和合同管理不够规范。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够有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干部选任、管理不够规范。
在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反馈时,巡察组指出,“三重一大”工作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项目实施不够规范。下属单位内控制度缺失,日常监管不够重视。机关党建有待提升。队伍建设不够有力。落实“两个责任”重视不够,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在向镇投(海江)公司管理办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国企改革精神不够深入。防范化解融资债务风险举措不够多,追讨拆借资金不够有力。投资效益不够显现,项目资金监管作用发挥不够。融资贷款结构有待优化,资金存放把控不够严。划拨资产管理不够到位,对租赁房产监管不够。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够规范。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待提高。
会上,同步对区委巡察组的作风纪律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