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多措并举保障粮食安全
一是加大财政补贴投入,保障粮食储备安全。2018年,出台《嘉兴市市级储备粮油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加强对市级储备粮油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市级储备粮油的数量和质量安全。2019年起,市级财政从原来每年2000万元提高至每年5000万元用于充实粮食风险基金,保障市本级粮食轮换、保管费用以及粮食贷款利息费用补贴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十三五”期间市财政共安排粮食储备补贴支出1.89亿元。统筹安排中央、省、市资金1.5亿元用于市本级中心粮库建设,进一步提升储备粮油仓储水平。
二是落实粮食订单奖励,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及时足额发放省市订单粮奖励资金,补贴资金一律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2018—2020年,共下达省级和市级晚梗稻订单奖励资金及省级储备小麦订单奖励资金4546.28万元。2021年,计划进一步提高市本级晚粳稻订单奖励标准,从原先每吨240元提高至每吨400元给予奖励。进一步扩大晚粳稻“五优联动”规模,政府订单10000吨可按标准享受订单奖励,企业订单5000吨不影响农户参与普通订单面积核定。
三是严格执行补贴政策,强化耕地地力保护。出台《关于加快构建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新机制的实施意见》,自2018年起,一般耕地补偿标准不低于130元/亩;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等重点区域,补偿标准不低于150元/亩。2019年起市财政每年统筹整合耕地保护等项目资金资金4000万元,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管养,培育推广鱼稻共生模式升级为高标准稻田综合种养等模式,推进秸秆利用产业化。
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8—2020年,共争取上级财政粮食专项补助资金3.77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2.33亿元。及时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范围进行调整,统筹部分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专项安排资金用于我市粮食风险基金支出,加快资金拨付,减少粮食风险基金财政专户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