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网格+”让矛盾纠纷不出格

“没经过我同意就在我家拍宣传片,还搭设了一个‘灵堂’,我实在不能接受……”近日,在兰溪市柏社乡司法所的调解室内,当事人屠某正向法官陈孝忠表达自己的诉求。

据了解,屠某长期在外务工,家中的房子交给了他人看管。不久前,屠某发现老家的房子未经其本人同意,就成为了某公司的视频拍摄场所。不仅如此,家里还被搭设了一个‘灵堂’,这让屠某感到很是气愤。

原来,该公司拍摄的视频短片用于宣传,因剧情需要,需在室内摆设“灵堂”,于是就将屠某的家作为了临时拍摄地。屠某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要求赔偿损失、删除宣传片并赔礼道歉。

此前,柏社乡司法所已组织各方协调处理,但双方就赔偿金额、责任承担方式等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久久未能成功化解这一纠纷。于是,柏社乡司法所第一时间联系了负责该辖区的网格法官、马涧法庭法官陈孝忠,希望其能从专业的法律角度对该起纠纷的调处进行指导。

了解情况后,陈孝忠立即前往柏社乡司法所开展调解。他在人民调解员前期调解的基础上,厘清法律关系,摆事实、明利害,帮助双方理清各自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和后果。经过数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并签署了调解协议,一起侵权纠纷就地在网格得到了化解。

法官下沉基层网格,矛盾纠纷化解实现从“独木桥”到“立交桥”、从“独角戏”到“大合唱”的转变,正是得益于兰溪市人民法院推行的“法官进网格 服务入基层”工作。

今年5月,兰溪市人民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原有部门联系乡镇(街道)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拓展,开展“法官联网格 服务入基层”工作,选派74名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干警为网格法官,与全市1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共594个网格挂钩联系,按照“一员多格”的配置要求,开展指导矛盾化解、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网格+”工作,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努力把矛盾吸附在网格、化解在网格。

“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以‘法官进网格’为载体,构建多渠道、便捷化矛盾预防化解网络和多层次阶梯式纠纷解决体系,实现村居(网格)法律服务全覆盖。”兰溪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网格法官全部下沉到网格,通过工作重心下移、司法服务下倾,使基层纠纷止于萌芽、化于诉前,能有效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社、难事不出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