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伤、辱骂民警他成我区首例“袭警罪”案件当事人

不仅动手打老婆,还直接“上嘴”咬伤、辱骂公安民警,近日,林某被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这也是我区首例“袭警罪”案件。

今年的3月8日中午,林某在家中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并对其进行殴打。林某妻子报警后,接处警中心的民警马上前往现场处置。

“林某说自己打老婆,你们管不着,还说要把老婆砍死,我们见他情绪不稳定,担心他会做出过激的事情,准备带他去派出所再进行处理。”到场的民警张警官说。

谁料,民警的执法行为遭到了林某的强烈反抗,张警官的右手手背被林某咬伤。随后,葭沚派出所支援的警力到达现场,再次准备将林某带回公安机关,林某极度不配合,该所辅警的手背也被林某咬伤。

虽然最后林某被带上了警车,但他在被控制并被带到派出所过程中,态度仍然十分嚣张,不肯服从看管,还一直用脏话辱骂公安民警。

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先后两次以暴力方式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林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宽处理。综合考虑林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是每位公民的义务,我们应当提升法律意识,积极配合人民警察执法行为。如对警察执法有异议,可通过向公安机关申诉、提起行政复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合理合法的途径表达诉求,切勿暴力抗法、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