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评价工作

为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莲都区于6月起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分为五个阶段:材料报送阶段、书面审查阶段、现场监督评价阶段、处理处罚阶段、汇总报告阶段。检查的范围是2020年莲都区的政府采购项目,以《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为依据,整个监督评价工作计划用时六个月,目前莲都区已有序开展并完成第一、第二阶段工作。

材料报送阶段,根据《通知》要求,筛选出3家符合条件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代理机构于7月10日前,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材料,主要包括代理机构近三年的业绩、人员、财务情况,以及2020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书面审查阶段,对代理机构上报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梳理,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3名检查人员,从3家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各抽取5个。7月14日,检查人员根据《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对代理机构综合打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有助于财政部门了解掌握本地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纠正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升代理机构执业水平,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