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近日,记者从区税务局了解到,从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将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进一步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

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附加税费申报表作为附列资料或附表,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的同时完成附加税费申报。表单精简比例超过62%。此外,许多信息也将由系统实现自动预填。

“申报表整合很大程度减少了我们的填报时间,同时也为我们企业查询申报的税费种类数据提供了便捷。原来需要十几分钟才能完成的申报,现在只需要两三分钟就能搞定!”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王强在接受税务人员政策辅导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