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召开
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听证会,就《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草案)》专题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贤龙讲话,副主任喻运鑫主持。
《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是我市在新兴领域立法的一次重要探索实践,同时也是除深圳特区立法之外全国首部关于绿色金融的设区市立法,具有显著的创制性和先导性。目前,该法规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后,正处于二审前准备阶段。
出席本次听证会的听证陈述人共10名,包括市人大财经委、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市人大代表,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和企业代表。市人大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20余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在近两个小时的听证中,听证陈述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推进碳减排、完善法规框架结构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建议,列席会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此也进行了积极解释与回应,为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提供了重要依据。
会上,孙贤龙指出,绿色发展需要多要素保障,而金融就是关键要素。开展绿色金融立法,不仅是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立法,更是保障、推进绿色发展的立法。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此次立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绿色金融立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必然需要,是助力我市新时期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
孙贤龙强调,本次绿色金融立法,不仅要回应解决现实既有问题,更要立足长远发展,将地方立法与改革发展重大决策紧密衔接,整体引领推进我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要更好固化实践经验、夯实创新基础,更好聚焦突出问题、找准创新方向,更好拓宽民主参与、凝聚创新合力。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参与立法的有关部门要深化团结协作,进一步整体把握法规框架结构,继续加强法规重点条款论证,有效推进法规配套制度落实,努力锻造立法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