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缩减至一小时 新《行政处罚法》施行后办案效率大幅提升

8月17日下午,兴化市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师傅通过扫码缴纳了一千元罚款。这是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施行后,嘉兴市本级交通运输部门办理的首例法人适用简易程序的处罚案件。由于“新法”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因此该案原本需要一天的办理时间缩减至不到一小时。这不仅能节省了当事人处理违章所需等待的时间,也简化了执法人员的办案流程,办案效率大幅提高。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于今年的7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行政处罚法实施24年后的首次大修,相较之前的“老法”,有许多的变化和亮点,而本案就是其中的亮点之一。根据第51条的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此,简易程序在适用的数额上进行了一定的提升,使得更多违法程度较轻的违法行为可以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办理。办理本案的执法人员表示,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结合了社会生活发展的变化做出了相应的修改,更加贴近当前的执法实践,进一步宣扬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