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综合执法局三举措加强开发区梨农自产自销管理

自7月初蜜梨开始销售已一月有余,嘉善县综合执法局从日常巡查中发现梨农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经营地点不对、经营时间不符等问题,一方面是原自产自销点改造未全部完成,另一方面是梨农认为路边经营更方便、经济效益更好。但此类经营方式不符合日常管理要求,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对此,嘉善县局通过三步走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梨农创收的同时加强安全防范。

一、实时跟进

嘉善县局下发至梨农手上的自产自销证上明确标注有规定经营时间及规定经营地点,在证件发放时也会特意提醒必须按照证上规定经营。但是不同于嘉善城区,开发区经营点改造,大通、惠通两村路途较远等多种因素影响下,很难形成固定经营点,路边经营、村(社区)内经营情况时常发现。对此,嘉善县局要求片区组在日常巡查中,及时对发现的流动式梨摊进行信息采集,一是询问其是否办理梨证,二是收集不按照规定经营的原因。将梨农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整理汇总并上报分队领导,为下一步具体实施管理办法夯实基础。

二、及时完善

在日常管理中收集梨农对经营需求的整改建议,意见包括对自产自销点位置设置不满意,认为位置偏僻影响经营,且出入不方便不安全;部分梨农年龄偏大,不愿意从村(社区)挪到集镇区,希望就近经营。对此,嘉善县局积极作出响应:首先依旧对梨农宣传规范经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倡搬迁至自产自销点经营,保证市场秩序。其次,与街道对接,加快原自产自销点的施工,并在四周设置专门的引导指示牌,方便市民知晓蜜梨销售点,提高梨农收益。最后,走访大通、惠通、新润等距离集镇区较远的村(社区),寻找是否可以就地解决大龄梨农销售的可行办法,减少来往路途中的安全隐患。

三、提升服务

为进一步提高梨农增收,也为了更方便管理,嘉善县局加强日常措施。一是巡查期间对路边设摊的梨农及时引导,提倡前往自产自销点经营。对一些行动不便、身体抱恙的梨农,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宽管理标准,规范其经营范围,同时在道路旁放置警示标准,提醒过往车辆及行人。二是定期清扫自产自销点,保持环境干净整洁。三是蜜梨经营周期较长,为确保后续经营不受影响,已登记发证梨农可凭证延长经营时间。城区的梨农也可在到期后凭证到分队再次登记,前往惠民本地自产自销点继续经营,进一步加大蜜梨销售量,提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