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哈经开区、平房区启动首届 “诚信之星”评选活动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打造“诚信经开、信用平房”营商环境品牌“,近日,哈经开区、平房区营商环境局、文明办、工信科技局、商务局、市监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首届“诚信之星”评选活动。

此次“诚信之星”以企业为评选对象,评选标准主要包括:经营中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良竞争行为;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近三年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及时有效处理消费纠纷;遵守《国家劳动合同法》,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遵守国家税法,依法纳税,近三年未发生偷、逃、骗税款行为;依法建账和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按期足额偿还银行贷款、认真履行借款合同,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无逾期不偿还贷款、骗贷等不良行为;三年内未因环境保护或其他违法经营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大力支持地方建设和脱贫攻坚。

“诚信之星”评选分为推选、审核、公示、表彰四个阶段。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着重推选合法经营、诚实守信、责任担当的优秀企业。最终,评审委员会综合相关情况,评出10家入选企业,授予“哈经开区、平房区第一届诚信之星”称号,入选企业在办理各项政务服务时可享受“绿色通道”并作为营商环境监测点直接参与营商环境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