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查处首例碳排放环境违法案

未按时缴纳碳排放配额,违法。近日,浙江省绍兴市一家企业由于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被生态环境部门依法罚款两万元。这是浙江省首例涉及碳排放的环境违法案件,也是首起针对重点排放单位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

这家企业为何被立案处罚?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道出了缘由。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开市,2000余家电力行业重点排放单位被纳入碳市场。其中,浙江省有100多家。

“按照碳市场要求,参与企业要在2021年底前完成2019年至2020年度碳排放配额的清缴履约工作。”上述相关负责人说。但当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配额清缴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新昌县某公司未完成相应的配额清缴工作。

“发现问题后,我们立即向这家企业发送书面通知,要求其按时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但其仍未如期履约。”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排放单位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对欠缴部分,由重点排放单位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量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

因此针对这家公司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行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收集企业碳排放权登记相关材料、询问相关责任人员等方式,获取了企业违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关证据,并据此进行立案查处,作出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因为目前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均是高耗能企业,需通过总量控制倒逼企业绿色转型,不断降低碳排放水平,所以相关部门除了对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企业进行罚款外,对其欠缴的配额还将从第二年的碳排放配额分配中进行补扣。

罚款加补扣,严惩严处违法单位。“这一案件的办理,将形成有效震慑,督促其他重点排放单位按规范要求开展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处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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