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法院代院长闫建芳 到长丰街道办事处开展“三个规定”宣讲

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提升党政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6月4日,长安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闫建芳深入长丰街道办事处开展“三个规定”政策专题宣讲会。

在宣讲会上,闫建芳代院长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当前队伍教育整顿实际,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系统深入地讲述和解读,并呼吁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全力支持、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确保司法环境风清气正。同时,呼吁党员干部积极向同事、亲友广泛宣传“三个规定”内容,并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为促进公平廉洁执法司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上,闫建芳代院长还就法院如何进一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民办实事等工作向与会人员征求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