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长连续主持三场简易公开听证会,效果都妥妥的

为了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邱县检察院结合正在进行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以开展案件公开听证的形式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群众的诉求,化解社会矛盾。近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艳涛连续主持了三场简易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人走进邱县检察院,参与简易公开听证。
 
 
第一场简易听证会
 
 
     6月25日下午首场举行的是我院李艳涛检察长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2020年12月19日23时许,原案被告人尹某某酒后,无证驾驶无牌照二轮摩托车,载着乘坐人任某某撞到等候红灯信号的小轿车后尾部,造成尹某某和乘车人任某某两人受伤,后任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通事故认定尹某某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乘车人任某某无责任。尹某某因疾病被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未给付任何赔偿,受害人任某某的大儿子明明正在读初三的,小儿子正在读小学六年级,任某某的妻子邵某某以种地为主要收入,需要赡养任某某的父母和抚养两个孩子完成学业,生活困难。
      案件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随将该案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进行司法救助审查。我院检察长亲自办理,安排专人深入明明和东东家中了解困难情况,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在听证会上,明明和东东的法定代理人邵某某介绍了目前家庭生活状况和实际困难,检察长介绍了调查核实情况及救助依据。听证员就肇事者是否具有赔付能力、被害人的家庭收入情况以及此案是否符合救助条件进行充分讨论,最后一致认为救助申请人提出的司法救助申请符合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
 
 
第二场简易听证会
 
 
      第二场听证会就一起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申诉人韩某某不服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结果,以刑事附带民事判决量刑畸轻、附带民事部分未履行为由向我院提出刑事申诉。在听取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和承办检察官对法律适用和量刑理由的介绍后,听证员分别从法、理、情的角度对该案进行了评议,分别发表了对判决量刑结果予以认同的意见。
       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员与检察官一同向申诉人详细进行释法说理,解答申诉人对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的疑惑,使申诉人解开了不服附带民事判决的心结,表示将服从申诉案件的办理结果。
 
 
第三场简易听证会
 
 
      第三场听证会是对一起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申诉人韩某某不服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结果,以刑事附带民事判决量刑畸轻、附带民事部分未履行为由向我院提出刑事申诉。我院经审查认为该附带民事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鉴于该附带民事因原案被告人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而无法执行附带民事赔偿51071.07元,韩某某今年60岁,年老多病,不能干重体力活,轻伤一级,家里仅有土地收入,别无其他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情况,我院主动启动了司法救助,由检察长李艳涛亲自办理,安排专人去韩某某家中了解困难情况。

      听证员认真听取了救助申请人韩某某救助申请理由、检察长李艳涛的对司法救助的审查意见,综合考虑该案附带民事赔偿未予以履行,申请人韩某某年老多病、以种地为主要收入、生活困难且愿意对刑事申诉案件息诉罢访等诸多因素,一致认为韩某某的司法救助申请符合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


      接下来,我院将积极转变办案理念,常态化开展简易公开听证,最大程度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事心双解,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