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调解速结案,人民致谢赠锦旗

近日,清苑区法院大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下午原告林某某送来锦旗,向法院表示诚挚感谢。

原告林某某与被告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清苑区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7月16日上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林某某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给付原告货款,并赔偿损失。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赵庭长考虑到原告林某某目前居住在浙江,即对此案再次调解,通过对原、被告进行一系列调解工作,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被告陈某立即从银行取款交付原告林某某。离开清苑区法院前,林某某向赵庭长竖起大拇指,称赞道:“特别高效,我来一趟就能揣着货款回浙江,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清苑区法院着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在保证法律程序完整的基础上,以最快速度、最高质量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关切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在日后的工作中,清苑区法院将会继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果的标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