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检察院 召开“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职能,共同服务保障河湖生态保护工作。8月12日上午,博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水利部门召开了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座谈会。该院公益诉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县水利部门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上级关于“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文件精神,结合本辖区孝义河、潴龙河、月明河、小白河、沙河灌渠等主要河湖的生态现状,以及河湖长设置情况,针对“河湖长+检察长”联络室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双方积极构建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并达成初步意见。
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落实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共同研究解决河湖长制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的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扛起本辖区河湖治理和生态保护的政治责任。会后,县水利部门工作人员带领参观并介绍本辖区潴龙河可视化系统。
据悉,博野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贯彻双赢多赢理念,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为助力本辖区河湖治理法治化、服务保障河湖生态保护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