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关怀在 人民温馨暖被救助人为高阳县检察院送来了锦旗

 

“感谢党和政府,感谢高阳县检察院,在我们痛失亲人、无法得到赔偿、生活陷入困境之时给了我们物质上的帮扶和精神上的鼓励,非常感谢……”领到司法救助金的王某某激动地说。

近日,高阳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就司法救助案件召开听证会,一致同意对王某甲、程某甲和程某乙进行司法救助。

在随后举行的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安通代表该院为被救助人王某甲、程某甲和程某乙(系王某甲外孙子女)、司某某发放救助金6万元。

今年3月27日22时许,被告人闫某某驾驶某小型出租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高阳县某村路段超车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王某丙驾驶的某重型自卸货车发生刮碰,该重型自卸货失控侧翻,导致车上沙土洒落,将同方向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行驶的王某乙、郝某某掩埋致死。经高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闫某某、王某丙、李某某共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郝某某、王某乙无责任。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仅闫某某对被害人家属支付了5万元丧葬费。

按照检察长安通提出的“及时移送救助线索”“在检察环节百分百开展救助工作”“应救尽救”工作要求,高阳县检察院全院一盘棋,第一检察部受理案件后,迅速向第三检察部移送了该线索,第三检察部第一时间向院领导请示汇报后,对拟被救助人实际情况进行走访调查。经调查核实,王某甲由于痛失妻子和爱女,伤心过度,精神恍惚,加之年龄较大,没有生活来源,导致生活困难;程某甲刚上小学一年级,程某乙刚上初一,两个年幼的孩子失去了母亲,其父亲既要在家照顾两个孩子的日常,又要独自承担整个家庭的开销,生活也陷入困境。

司某某虽与王某甲等人的遭遇不同,但由于琐事其被吴某某用刀砍致轻伤二级,吴某某无财产可执行,司某某医疗费赔偿不能到位,作为学生的司某某家庭生活本不富裕,学费和医疗费使司某某的生活雪上加霜。

“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为民举措,是实实在在为被救助人提供帮助的有力抓手,县委政法委将一如既往全力支持政法单位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建超说。

“高阳县检察院的司法救助工作做得非常到位,非常接地气,充分体现了为民情怀,我们非常赞同,而且会一如既往支持检察工作”人民监督员陈树人说。

“为高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救助工作点一个大大的赞”人大代表史克己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检察院把工作做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我很感动”政协委员宫平丽说。

“检察关怀在 人民温馨暖”王某甲、程某甲和程某乙为表达谢意,为高阳县检察院送来了锦旗。

近年来,高阳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践行检察初心、担当检察使命的重要抓手,作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作为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力举措,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9人,联合保定市检察院发放救助金35万元,切实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高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安通、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建超、副检察长胡文生、人大代表史克己、政协委员宫平丽、人民监督员李占杰、陈树人、宋继民及部分检察干警参加了此次救助金发放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