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这场专项检查和普法活动 切实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墙

 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近日,阜城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大型酒店、小型宾馆及家庭旅社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发放《检察官提醒》宣传展牌,并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宣讲,深入实地督促经营者时刻紧绷未成年人保护之弦。

  

  

  

  联合执法中,检察干警详细查看了经营单位的住宿登记册、监控记录等事项。针对经营单位在营业过程中是否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住宿核实登记制度,对发现的成年人带未成年人不经登记入住、形迹可疑人员或违法犯罪行为是否严格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检查中,检察官现场宣讲了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和“强制报告制度”的有关内容及不落实有关规定的后果,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规定,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杜绝和有效预防相关刑事案件的发生。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而全面的常态化工程,阜城县检察院将持续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动聚焦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重点领域,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与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法

  2021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6月1日起施行,第57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