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院感控管理再升级

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定点医院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将规范设置和管理定点医院、全面加强对定点医院感控工作的监管,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本地发生聚集性疫情时,要于48小时内整体腾空定点医院,全部用于集中收治和隔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

《通知》明确,在常态化情况下,将境外输入和本土散发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于定点医院独立区域的独立病房楼,不得与其他疾病患者同时收治于同一区域或同一病房楼。新冠肺炎患者不得与其他疾病患者共用医疗区域和医疗设备。相关人员进入隔离病区前,应当经过感控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在隔离病区工作的所有人员,在首次进入隔离病区前均应当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并实施统一闭环管理。所有人员在驻地应当单人单间,不得混住,不相互交流走访。

《通知》提出,定点医院应当设立隔离病区感控工作专班,配备充足的感控专职人员,享受相应疫情防控待遇。同时,强化定点医院防护服、隔离衣、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储备量应满足本院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定点医院应开展工作人员和感染高风险环境的日常例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全覆盖,适当增加检测频次。

《通知》指出,定点医院要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安排班次,保障工作人员充分休息,避免过度劳累。做好人员轮换,不得安排同一班次超期或连续在隔离病区工作。隔离病区内开展相关工作时,应保障每一岗位均有两人同时在岗。同时,要做好隔离病区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建立健康状况监测报告制度和呼吸道职业暴露处置流程。各地应对定点医院医疗救治工作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予以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