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英泰发布提示性公告 拟申请变更辅导备案

12月14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企业鑫英泰(838526.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申请变更辅导备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湖北鑫英泰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报送了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备案材料。

经湖北证监局受理后,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收到《接收拟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辅导登记表》完整版,自2020年12月23日起进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辅导期,辅导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模式、业务特点及未来发展规划,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计划变更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辅导机构于2021年12月13日向湖北证监局报送了变更申请材料。

据悉,公司尚未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议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0,179,831.52元、46,230,640.1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5.38%、41.26%,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同时,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鑫英泰于2016年8月3日在新三板挂牌,以协议方式转让,公司主营软件开发及销售、信息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和用电服务。(王健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