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黄色(Ⅲ级)预警

经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鞍山市气象台会商研判,预计未来72小时鞍山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可能达到重度污染级别。自1月29日11时起,鞍山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请各成员单位按照《鞍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鞍政办发〔2019〕32号)的责任分工,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预警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在每日16时前将前一天各自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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