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快报!淮钢特钢电炉绿色节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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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拟退出现有的1座70吨电炉、1座70吨精炼炉,1台5机5流连铸机,新建1台80吨合金钢电炉、2台电极旋转双工位LF炉、2套双处理工位RH真空处理装置,配套1台7机7流方坯连铸机。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3特别排放限值并满足《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19〕41号)中超低排放要求;二噁英类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3特别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19〕41号)中超低排放要求;炼钢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4限值,厂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监控浓度限值。

3.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回用水水质指标应满足《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2019-2012)表3要求;部分废水达《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及其修改单》表2直接排放标准后外排红旗河。

4.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6.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并确保整改到位。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应严格落实三级预防与控制体系要求,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建设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

7.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8.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9.现有装置及设备拆除过程应依法依规开展,并确保所有拆除产物、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等得到合理处置。

关键词: 淮钢特钢电炉绿色节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