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澄特钢1280立方米高炉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方案》明确的第二项“兴澄特钢1280立方米高炉”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资料图)
一、整改问题
无锡市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未开展产能置换,2015年8月违规建成1座1280立方米炼铁高炉。
二、责任单位
江阴市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是在确保稳定和安全的前提下,对违规建设的1280立方米高炉采取有序停产措施。二是根据产能置换相关要求,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产能置换方案公示公告、投产前验收等工作,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完成即拆除。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企业熔炼设备监管方案,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按照钢铁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相关要求,配套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并正常运行。
四、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
五、完成情况
一、兴澄特钢已完成产能置换。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兴澄特钢1280高炉产能置换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专家出具了《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1280立方米高炉产业政策符合性核查意见》。1280立方米高炉产能置换方案已在省工信厅网站进行公示,并已获得省工信厅发布产能置换公告(苏工信材料〔2023〕42号)。
二、江阴市已发布《关于下发钢铁冶炼企业配套熔炼设备监管方案的通知》,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兴澄特钢已按照钢铁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相关要求,配套完成了在线监控设施建设,日常监控1280立方米高炉的出铁、风口、上料等环节。
2023年3月17日,江阴市组织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认为兴澄特钢已达成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的整改目标,符合验收销号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9日)向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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