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全国首个碳中和银行建设规划
探索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监管导向的银行体系
我市出台全国首个碳中和银行建设规划
随着“双碳”目标上升为国家战略,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的湖州,近日推出了金融领域的新创举。为打造“标准-依据-规划-路径-评价”的监管闭环,持续提升银行机构气候环境风险的管理能力,我市在全国率先探索构建以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主要监管导向的碳中和银行体系,并率先发布了银行业碳达峰碳中和“28·58”中长期规划。力争在2028年前实现所有银行机构自身运营的碳达峰;2058年前实现自身运营及投融资业务的完全碳中和,在区域内率先实现银行业自身运营碳中和及投融资业务碳中和。
对标国际经验构建碳排放计量方法体系
随着银行业碳达峰碳中和“28·58”中长期规划出台,银行信贷碳排放计量方法指南也应运而生。结合对外购电力、化石燃料、水泥生产、石灰生产等重点行业领域明确系数公式,我市建立了信贷投向重点行业的碳排量计算方法,结合金融资产的碳排放维度测算方法,区分绿色项目贷款及流动资金贷款设置信贷资产的碳排放折算公式,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为银行机构提供相对科学的计量依据。
“这样的计量方式,我们参照了国际标准。”市银保监局负责人说,依据《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等文件,我市要求辖内银行机构对标国际先进经验,明确建立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碳排放测算边界、公式等,引用环评报告数据,或者运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关于绿色信贷环境效益的测算方法进行核算。按上述测算依据,至一季度末,辖内气候投融资类贷款余额折合减排标准煤189.10万吨,折合减排二氧化碳当量153.61万吨。
我市还同时发布全国首个《区域性碳中和银行建设指南》,从自身运营和金融资产的碳排放两个维度,分别确立三个范围,包括银行机构或企业自身运营边界内所产生的直接碳排放、边界外所产生的间接碳排放、其他供应链端的间接碳排放等,要求银行根据上述运营及金融资产碳排放的三个标准范围分步实施,最终实现碳中和。
针对碳中和网点建设,我市在原有绿色专营支行绿色融资占比要求的基础上,增加碳排放量维度的考量,通过双维度机制建立支行网点的五星级分类评价,碳中和网点建设应同时满足绿色信贷余额占比、碳排放量等要求。银行机构应积极推动绿色专营支行的改造,逐步升级为碳中和网点。
根据气候投融资、碳金融特点,目前全市正在建立具备适配性的碳金融管理与服务的“七单机制”,即单列信贷规模、单设信贷审批通道、单列资金价格、单设风险管理指标、单列绩效考核、单列产品服务、单列信息披露,通过绿色专营支行到碳中和网点的升级改造,以点带面,推进碳金融服务品牌创建。
加强规划引导力争实现“28·58”远景规划
力争于今年底前完成首家碳中和网点的建设,至2025年前打造三星级以上碳中和网点5家,在2028年前实现所有银行机构自身运营的碳达峰,2058年前实现自身运营及投融资业务的完全碳中和,力争成为全国首个实现银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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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银行业碳达峰与碳中和远景规划的美好愿景。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我市已出台详细达标路线图。
我市已明确将工商银行湖州分行、农业银行湖州分行等8家银行机构纳入首批试点银行名单,试点银行机构已先后发布碳中和银行建设规划路线图,并要求在2025年前所有试点机构实现自身运营的碳达峰,2055年前实现碳中和。目前,安吉农商银行发布了全国首个地方法人银行碳中和银行建设规划,通过ESG管理、建立“碳绩效”激励约束机制、开发“碳足迹”管理系统等措施,预计2055年底前实现完全的碳中和规划。
市银保监局表示,通过ESG管理、建立碳绩效激励约束机制、创新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开发碳足迹管理系统、定期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等举措,我市将把环境与气候风险因素纳入银行战略发展目标,全力打造碳中和银行样板。“我们将参照执行国家及监管有关标准开展碳中和银行建设,探索开展碳排查、动态实施碳减排,借助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提升与碳金融发展相匹配的环境风险管控、绿色投融资对接及资源供给能力。”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标实现离不开科学开展碳盘查。未来湖州将开展标准化碳盘查,科学计量机构运营中所产生的碳排量,记录完整的资料数据形成最终的排放清单。“辖内机构预计在10月底前编制完成自身运营碳排放清单。”市银保监局负责人说,依据碳盘查内容,全市将动态实施碳减排,每年匡算减排成效和碳抵消成本,制定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或路线图,制定合理的减排降耗措施。
我市还将通过扩展经营活动外的措施,如积极开展公益植树造林、购买绿色电力凭证、参与碳交易市场等方式,抵消机构的碳排放,最终实现碳中和。目前,辖内5家试点机构的碳中和银行网点建设进展较快,其中安吉农商行天荒坪绿色支行引入屋顶光伏发电设备后,预计当年自身用电量的80%左右可实现绿色电力替代。
构建评价体系做好高质量建设评估闭环
为动态升级原有绿色银行评级体系,探索构建区域性碳中和银行监管评价体系,我市积极开展机构自评和监管评估,深化评估结果运用,准确引导、及时纠偏,确保建设效果。在原有组织管理、机制管理、流程管理、经营目标等维度的基础上,全市银行机构已增加碳绩效管理,形成5方面30项左右的标准评级指标,详细逐条列明扣减标准,维护评级的公平统一。在主评价体系之外,增设“加分项、减分项及限制/降级项”等9项弹性指标,充分激发各机构的主观能动性。
我市通过“定性+定量”分析,避免了“模糊评级”“原则性评级”,尽可能实现让数字说话,以事实评定,在指标设置过程中加大定量指标比重,定量指标占比达60%以上,并综合考虑辖内实际情况、不同类别机构差异、监管要求等多方面因素,设定具体目标值。市银保监局还联合人民银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建立评级结果的运用机制,使绿色评级结果与地方政府的信贷贴息、产业基金、财政补贴、行政处罚、税收优惠等方面进行结合运用,通过正向激励和实施差别化措施,发挥评级引导金融资源配置的作用。
我市全面开展了全市银行业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截至6月末,全市36家银行业机构已全部完成2020年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和2021年一季度环境信息披露简报编制,这标志着我市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域银行业机构环境信息披露。
据悉,我市2019年就在全国率先发布《湖州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三年规划(2019-2021)》,指导湖州银行、安吉农商银行等4家机构进行试点,并在全国率先发布“1+4”环境信息披露报告。今年市银保监局联动其他部门成立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专班,组织全市36家银行机构全面开展环境信息披露。
此次环境信息披露按照分层分类和因行施策的原则,前期已开展环境压力测试的能力较强银行采用“全口径披露版”;资产规模100亿元以上银行采用“无压力测试版”;资产规模100亿元以下全国性银行在湖分支机构采用“无投融资版”;资产规模100亿元以下地方法人机构采用“无碳足迹版”;能力相对较弱的村镇银行采用“定性披露版”。
自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以来,我市金融机构绿色发展水平与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36家银行业机构围绕绿色信贷政策、战略目标、环境风险识别体系建立、绿色金融考核总目标等方面,建立或修订与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制度58项。截至去年,全市25家银行机构绿色信贷余额1063.67亿元,绿色信贷金额变动折合减排标准煤124.0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191.45万吨,节水997.7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