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导向” 嘉善县综合执法局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力度,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高度,推动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嘉善县综合执法局坚持“三个导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坚持宣传导向。联合社区积极开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积极引导居民正确垃圾分类,确保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逐步形成自觉、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与此同时,在日常巡查中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对沿街商铺发放宣传手册,落实沿街商铺尤其是餐饮店垃圾分类宣传。

二是坚持责任导向。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该局以执法检查为抓手,用足用好日常巡查、联合执法等举措,督促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7月份至今,针对城区内生鲜超市、水果店、餐饮店等进行重点检查,共计发放整改通知书10张。随后又开展“回头看”复查,10家问题商户均整改完毕。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重点,总结经验,联合街道、第三方机构召开生活垃圾工作会议,重点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短板弱项进行讨论,并制定切实管用措施,抓紧查漏补缺,强化点位监督管理及日常巡查机制,及时整理汇报问题,紧抓问题源头。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持久战,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嘉善县综合执法局将继续增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落实领导干部参与并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制,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多载体、多形式的深层次多方位垃圾分类宣传,营造人人支持和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