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密闭不到位被处罚

日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前往小黄坛焚烧场环卫专线上巡查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半挂车正缓慢行驶。随着车辆驶过,路面上留下了一道道污水痕迹,空气中更弥漫着浓烈的恶臭味。执法队员立即展开现场勘查,发现该车为集装箱运输车改装而成,车内满载生活垃圾,但车身上并没有规范的标志,且车顶仅用篷布覆盖。

经现场调查,该车隶属昆山洁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送生活垃圾至小黄坛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该涉事公司为节约成本,将集装箱运输车辆简易改装后用于生活垃圾运输,未设置生活垃圾类别标志,也未达到密闭要求。执法队员立即要求该车辆停止运输,并通知公司负责人前来中队配合调查。

鉴于其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运输生活垃圾,且垃圾渗滤液泄漏造成地面污染,执法中队依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我县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密闭不到位行为作出的首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