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语冲突起纠纷,法理在心化矛盾

近日,鼎城区司法所蔡家岗司法所调解了一起因口角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当事人李某因自己的车辆加油不及时,导致了自己停工一小段时间,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于是在对讲机的公共频道中发泄不满,被加油工的儿子宁某听到,宁某下车找到李某,在工地现场当即产生了口角纠纷,并且宁某在情绪激动中挥舞锤子划到李某手部导致李某受伤。李某受伤后被送至市四医院检查就诊并住院,康复出院后,李某找宁某要求赔偿其受伤的各种损失及货车停运产生的损失,然而双方没有谈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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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

蔡家岗司法所调解员周明君根据李某提供的发票、诊断书等相关证据与双方当事人对该事件的陈述,整理出了事情原委。鉴于双方情绪稳定,只是因为赔偿等问题不能谈拢,调解员采取了直截了当的法律知识宣讲,对双方当事人普及了有关损伤赔偿的法律法规,并一条一条的进行了解释,表示经济的赔偿都是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的。宁某经过长达半天的学习,对于自己的赔偿问题有了深刻的了解,并根据周所长的建议,与自身的实际情况,与李某达成了相关协议,自愿赔偿李某两万元,因宁某有垫付医药费八千元,所以在协议书签订之日当场给予李某剩余赔偿款一万两千元。鉴于宁某认错态度良好,李某也选择了放弃相关权利,还当场保证自己会劝说货车其余三位股东放弃主张权利,不会给宁某带来其他的麻烦。

当赔偿款交到李某手中时,李某声音颤抖着对调解员表达了感激之情,表示自己不仅拿到了赔偿,还学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后如果再碰到类似的事情,可以更好更快的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