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身亡谈赔偿,人民调解化纠纷

7月28日11时许,石门县子良镇新道湾村村民吴某在受雇于他人搬运木材过程中不幸被滑落的木材击中头部,导致当场身亡。接到报案之后,子良司法所、子良派出所及子良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第一时间赶至现场。通过调查了解到,死者吴某,56岁,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尚有即将读大学的儿子需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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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

事发前,子良镇新道湾村村委会因建设需要,向熊某购买木材。28日11时许,王某受熊某之托,驾驶轻型自卸货车运输木材25根至目的地,途经事发路段时,因所载木材超重且未采取加固措施,导致货车上坡时木材从车厢内滑落导致交通受阻,吴某在村委会安全员的指导下,对阻碍交通的树木进行吊运装车,在装车过程中发生意外木材滑落撞击吴某头部导致其当场身亡。此事件涉及到多个责任方,在补偿额度上各持己见。为了求得共识,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从多方面各个击破,带领当事人学习各类补偿标准作为参考,在此基础上,合理定夺。经过三天的调解协商,当事人最后心平气和地达成一致意见:新道湾村先行垫付吴某死亡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亲属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伍拾伍万圆整。此案了结,再无争执。双方都对调解员表示感谢。

在司法所及政府领导的劝导下,吴某家属表现冷静,没有冲动、激愤行为,这给调解创造了良好的氛围,给调处工作带来了方便。子良司法所将继续坚持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推进基层矛盾化解,努力维护子良镇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