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六部门联合发文,十条措施推动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

10月28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湖南银保监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出台《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严格控制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增量、加快盘活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存量、控制非住宅商品房供应、促进非住宅商品房租售、鼓励非住宅商品房自持、降低非住宅商品房交易成本、降低公寓居民用户使用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监测监管平台、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等十条措施,自今年10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0月21日。

附件: 湘建房〔2021〕176号.doc

关键词: 湖南 六部 部门 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