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主持制定《船舶管理公司服务规范》标准生效实施

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发起,上海海事大学联合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促进会国际船舶管理分会起草编制的《船舶管理公司服务规范》(DB31/T1316-2021)地方标准于2021年9月14日正式发布,于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

在上海海事大学和学院的关心支持下,作为校内项目承担单位,商船学院耿鹤军团队充分发挥航海和船舶管理经验丰富的专业优势,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促进会国际船舶管理分会成员单位的负责人、船级社审核专家、行业主管机关以及方便旗国家海事代表一起调研走访,开展内部研讨和专家研讨,不断优化和完善标准细节,历时两年,最终形成了标准文本。

该标准共八章,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评价和服务改进,旨在规范船舶管理的全流程,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的水平。

标准实施前,船舶管理服务业没有统一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国内外船舶管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容易引起争议。此外,在取消事前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政府主管部门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证船舶管理服务质量,也是行业亟需解决的问题。

该标准的生效实施,一方面,在政府转变职能,减少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放、管、服”背景下,主管机关有了对船舶管理公司进行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另一方面,该标准全面规范了船舶管理公司的服务过程和水平,更好地为航运业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船舶管理管理服务。

《船舶管理公司服务规范》(DB31/T1316-2021)标准作为国内船舶管理的第一个行业服务规范,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有助于促进船舶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助力上海“四个品牌”建设的航运服务品牌建设,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软实力提升。

作为航海专业技术团队,耿鹤军团队成员始终坚持航海实践与教学研究相结合的理念,“产”和“教”相互促进,在商船、极地科考船担任实职开展航海生产一线实践。在实践中,找教学研究的素材和方向;在研究中,充分结合航海实践经验,做出符合行业发展需要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