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响应“三孩”生育政策: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置三居、四居室

四川住建厅组织召开《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指出,在住房标准上响应国家“三孩”生育政策,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适当配置三居室、四居室房源,满足多子女家庭租赁需求。在租金水平上提出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的90%,并保持相对稳定。

关键词: 生育政策 居室 三居 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