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宅新规:商品住宅工程5种情况不能预售

据宁波发布消息,宁波发布商品住宅新规,明确商品住宅工程有5种情况不能预售。

近日,宁波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明确指出,各大楼盘要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现浇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周期不得少于5天/层,地下室结构的施工周期不得少于12天/层。同时,应加强外墙外窗渗漏治理,强化外墙外保温脱落防范,强化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还强调,要加强工程质量与房屋预售联动管理。商品住宅工程存在以下5种工程质量情形之一,不能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各地应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核发的,建设单位应暂停预售,各地应采取暂停网签等措施:一是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质量事故的;二是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导致建筑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的;三是承重构件的混凝土实体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导致建筑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的;四是存在未经改正的严重质量缺陷或者严重质量风险问题的;五是因质量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关键词: 商品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