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保监局:对符合购房要求的新市民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

4月7日,重庆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印发《金融支持新市民安居乐业实施细则》的通知,鼓励区域内金融机构做好新市民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服务。

其中在满足安居需求方面,《细则》明确,银行保险机构应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支持力度,助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商业银行应在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购买、存量盘活、装修改造、运营管理、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提供专属金融产品,应向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专属信贷投放,在授信额度、贷款条件、审批流程及信贷规模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降低住房租赁企业资金成本。

在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上,商业银行应切实贯彻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符合购房条件的新市民首套住房按揭贷款标准,建立科学审慎的信用评估体系,对符合购房政策要求且具备购房能力、收入相对稳定的新市民,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此外,相关银行应大力发展住房储蓄业务,以“先存后贷”、“恒定低息”的特点降低购房信贷成本,精准满足新市民中远期购房的融资需求。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