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第二次动态调整我区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的通知

桂发改价格〔2022〕395号

桂林市发展改革委,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调整广西融水东立水泥有限公司2020年可比水泥综合电耗数据和龙胜县桂龙硅业有限公司差别电价甄别情况的函》(桂工信能源函〔2022〕804号),龙胜县中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租赁龙胜县桂龙硅业有限公司整体厂房及生产线进行生产,所生产产品为工业硅。按照统计部门的行业分类标准,被划分在“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属于有色金属行业,非铁合金行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意将龙胜县桂龙硅业有限公司移出执行差别电价钢铁企业名单。据此,现将龙胜县桂龙硅业有限公司移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区高耗能企业执行差别电价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1〕973号)公布的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执行差别电价加价。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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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差别电价 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