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检察长到我院督导教育整顿整改落实工作


6月25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明到我院对教育整顿整改落实等重点工作进行督导,就如何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质效与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座谈,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 

  李明指出,司法办案是检察机关业务工作的核心,是履职尽责的根本。离开了高质效办案,就谈不上为大局服务,谈不上为人民司法。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质效意识、风险意识,针对教育整顿自查自纠、上级督察、组织核查、案件评查等方面发现的问题,深挖根源、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扩展教育整顿成果,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一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把好每一道关口,充分发挥各级领导指导、把关、监督、协调作用,切实做到层层负责、层层尽责。

  二要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在巩固教育整顿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业务训练、实践锻炼,转变工作作风,持续优化司法理念,为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奠定基础。

  三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紧盯案件受理、批捕、起诉等关键节点,严格标准,完善机制,严控风险。认真汲取以往办案中的经验教训,尽快研究出台检察机关办案监督手册,全面梳理办案过程中的各种风险点,精准指导一线办案人员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扎实做好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在办案中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办案经验教训,防止问题案、瑕疵案发生。强化检察工作一体化意识,确保部门整体联动、人员有机配合、信息全面共享、互动反馈顺畅。

  四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就办案质效提升涉及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热点领域等,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在监督中配合、在配合中监督,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形成提升案件质效合力。

  五要进一步强化激励措施。实行“人+案”的综合管理模式,综合运用业绩考评、表彰奖励、追责问责、选人用人、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等措施,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办案检察官,实现队伍管理与办案质效有机衔接,使办案质效真正成为硬指标,使高质效办案成为每一名检察官的自觉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