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昌黎法院:锦旗背后的故事

近日,7名当事人代表把一面锦旗送到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法院,为执行法官送上最诚挚的谢意。“昌黎法院执行局帮我们36位村民解了多年的心结,一定要送锦旗!”昌黎县荒佃庄镇会君坨村村民代表们称赞道。

申请执行人李某等36户村民与被执行人田某及秦皇岛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判决退还36户村民土地152.96亩,并给付36户村民土地租赁费共计57万余元。昌黎法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也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但被执行人拒接执行干警的电话,至今沟通无果。

面对这种复杂局面,昌黎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张勇武亲自带队至现场(昌黎县荒佃庄镇会君坨村)多次了解、协调并做好释法工作,最终在当地政府的配合下,与案件申请执行人的代表们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听取了申请执行人代表们的意见。考虑案件的特殊情况,昌黎法院并未采取简单机械的执行方式执行生效判决内容,而是在院党组会研究讨论后,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在最大限度保护被执行人的利益同时积极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决定对涉案土地地上附着物进行出售,以尽快给付所欠申请人土地租赁费用。经县林业技术人员现场查验,上述树苗全部染病,无法变价处理。

为避免村民们错过耕种季节,最大限度减少村民利益损失,经报请昌黎县委政法委调度、相关部门高度配合,承办法官几乎“住在了地里”,在对涉案土地反复勘察后,历时20天的“加速度”将涉案土地上附着物全部清除,将土地归还给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在土地及时进行了耕种,之后昌黎法院执行局对废树进行了变卖,将变卖款36000余元交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分配给涉案村民。

长期以来,昌黎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及主动延伸职能作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大力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使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