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 检察蓝在行动

为助力打造张恒美好冬奥城市形象,更好保护坝上区域生态,康保县人民检察院秉持有担当敢作为的信念携手康保遗鸥保护协会对沽源县人民检察院、沽源县森林公安局查获的一起非法捕猎蒙古百灵鸟案件中涉案鸟类进行救助。

2021年6月12日-21日期间,犯罪嫌疑人姚某从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处购买二人捕获的野生蒙古百灵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68只。2021年6月23日,犯罪嫌疑人姚某在运输上述百灵鸟途经沽源县半拉山公安检查站时被现场查获,后沽源县公安局干警又在犯罪嫌疑人李某家查获野生蒙古百灵鸟12只。经鉴定,涉案野生蒙古百灵鸟价值人民币40万元。

案发后,经沽源县人民检察院、沽源县森林公安局清点,涉案的蒙古百灵鸟中不乏有幼鸟、病鸟。因幼鸟对生长环境的温湿度要求较高,饲养难度大,导致成活率较低。康保县遗鸥保护协会得知相关情况后,积极与办案部门取得联系,于7月20日协同康保县检察院、康保公安局前往沽源县完成了百灵鸟正式交接工作。由遗鸥保护协会对涉案百灵鸟完成野化训练后会将其放飞,回归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