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速裁,跑出审判“加速度”

面对各种各样的刑事案件,望都法院积极适用刑事案件速裁机制,大胆探索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庭审方式的改革。近日,望都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审结两起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从立案、送达到开庭宣判,用时仅8天,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为实现公平正义“加速度”。

被告人赵某某涉嫌袭警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刘某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被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鉴于两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望都法院依法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该案。开庭过程中,承办法官重点审查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真实性,认真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赵某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刘某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四千元。两案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两起案件庭审用时共计十六分钟。

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在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真正实现了高效审判,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今后,望都法院将继续加大速裁程序的适用,切实做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有效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提升诉讼效率,促进公平正义再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