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法院文明执行涉企案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021年8月6日,在张大为院长统一部署, 孙士渊局长周密筹划以及我县人大代表的监督下,我院20余名干警由张院长亲自带队,上午8点赴院头镇某矿业公 此次执行案件于2018 年5月立案,总标的120余万元,2018年11月份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以终结方式结案。截止到2020年12月4日,被执行人共计履行执行款38万余元后未再进行履行,2021年度我院多次联系被执行企业要求继续履行生效判决未果,2021年8月5日我院执行局恢复立案就剩余82万余元继续执行。

迫于我院强大的执行攻势,被执行人某矿业公司负责人于8月6日上午即向我院执行账户转款15万元。剩余案款于8月10日已全部转到我院执行账户上,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在此次执行活动中,本院依法扣押了被执行人的部分票据、银行卡、电脑主机、现金等财物,有效的给被执行人施加压力。在了解到其中一台电脑主机系该公司过磅电脑,如被扣押,将严重影响企业经营的情况下,及时将该电脑主机退还该企业。同时为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其公司名下挖掘机及装载机各一台进行原地查扣,既体现了我院严格依法执行,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展现我院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的理念,同时,也是我院服务我县经济发展大局,优化营商环境,对涉企案件审慎执行的生动实践。